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,规范学生转专业行为,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自治区、内蒙古科技大学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稀土产业学院(稀土工程技术学院)转出及转入学生。
一、组织机构及其职责
成立稀土产业学院(稀土工程技术学院)转专业领导小组,负责专业调整的实施工作。
组长:冯佃臣 彭军
成员:张芳 王瑞芬 张晓伟 任磊 柴轶凡
秘书:宋巍
二、转入细则
1. 拟转入学生需勤学上进,品行端正,转入之前未受过校纪校规等处分或处罚;
2. 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(定向生、艺术类、口语考试等)的学生外,在校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;
3. 拟转入学生学习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在前30%以内,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两门;
4. 拟转入学生属退役大学生复学类情况,优先考虑;
5. 学生因身体原因,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,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,可提出转专业申请;
6. 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,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,学院应当优先考虑;
7. 各专业可接收人数见表1。
表1 稀土产业学院(稀土工程技术学院)2024年转入计划
专业名称 |
可接收转入人数 |
冶金工程 |
20 |
功能材料 |
10 |
冶金工程(稀土方向) |
5 |
三、转出细则
(一)申请转出条件
1. 思想品质优良,身心健康;
2.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院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转出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,不予转出
1. 入学未满一学期;
2.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等;
3. 无其他正当理由。
(三)转出专业名额
1. 各专业对转出人数不做限制;
2.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。
学院教学办对拟申请转出学生开具个人成绩单、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表(均需盖学院公章);转出未成功者,仍在学院原专业就读。
四、申请与审批流程
申请转入稀土产业学院(稀土工程技术学院)的学生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:个人成绩单、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表、创新创业实践奖励或发明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(均需盖原学院公章)至稀土产业学院(稀土工程技术学院)教学办A302;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综合情况讨论是否接受转入。
学院将考核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,公示期满后报教务处处理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前原专业课程的考核,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,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;
2.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在原专业所修的相近课程,由转入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并到教务处进行课程替代;需补修的课程,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;
3,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。学生(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)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。请各学院务必告知学生慎重选择转专业。
稀土产业学院(稀土工程技术学院)
2024年3月11日